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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奇葩事,学校很受伤-家长与学校之间的那些荒唐事(图)

[日期:2014-12-08]   来源:网络  作者:   阅读:578[字体: ]

家长奇葩事,学校很受伤-家长与学校之间的那些荒唐事

一年半以前,为了配合贵州省的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我们深入一些中小学校,了解学校对办学自主权以及提高教师待遇方面的意见。不料,这些调研常常变成了学校方面的“诉苦会”,其中的很多苦甚至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和学生相关的一切事情都变成了学校、老师的责任——学生在校生病、打架斗殴、自杀身亡,学校赔钱;学生放学回家下河(塘)戏水身亡,学校赔钱;学生上学途中掉进粪坑死亡,教师挨打,政府赔钱;学生翻围墙逃学摔伤,学校找人、然后接着赔钱……为了保安全、保稳定,学校干脆拆了单、双杠,封存了鞍马、跳箱,不再组织春游,也不再办运动会。可即便如此依然难逃“厄运”。

以下,就是我们在调研中,得知的几件荒唐事。我觉得,现在披露出来,或许有助于人们更好理解学校和教师,更有助于从制度层面进行深思,以防患于未然。

家长奇葩事,学校很受伤-家长与学校之间的那些荒唐事

案例一:有偿补课事件。

两年前的中考前夕,在几位初三学生家长一再坚持和要求下,一位马上就要退休的女老师最终同意给这几个孩子补课。也许是和补课有关,参加补课的学生都考上了比较好的高中。

但两年后其中一位家长突然反悔,反悔的是一位退休老干部,老干部直接到学校反映问题,说“要借此惩戒教育系统腐败”。接待他的是学校的副校长,副校长表示,会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然后登门当面汇报结果。老干部满意而回。但第二天当副校长给老人家打电话时,换来的却是一通劈头臭骂,“你有什么权利给我汇报工作,你只是个副校长,代表不了学校,一点组织原则都不懂……”

当年补课的老师为了避免麻烦,决定退钱。不料,老干部拒绝学校老师上门送还补课费。学校通过邮局寄,老干部又拒绝签收。

除了自己不依不饶,老干部还要求当年的补课老师要把当年参与补课的学生的钱全部一一退还。对于这个要求,老师也认了,还一一想办法联系了当年的家长。结果,有不少家长表示,“老师当年很辛苦,这是您应得的”。但这说服不了老干部,老人家不依不饶,至今仍在上访中。而当年的补课费不过千把块钱。

案例二:学生在课堂猝死事件。

有位初一新入学男生,本身有心脏病,家长并没有明确告知学校,只是说,“孩子身体不好,希望你们多照顾”。开学第二天,正在教室上课期间,这位学生突然晕倒,学校的校医一番抢救,并打120急救,可学生还是没能救过来。这时候,家长撂下话来说“学生是死在学校的,学校必须得赔偿”。还说“你们教师不是医生,为什么去救他,要不是你们救,我的孩子还死不了”。最后,在家长的不断纠缠下,最终以学校赔1万元,区教育局赔2万元,区政法委添3万元,才把这件事平息。

案例三:金手指事件。

一位留下不少打架记录的学生,在学校经常欺负X同学。有一天,X同学受气不过,在放学后找其讨说法,一语不合动起手来,前者小手指受了点皮外伤。转天,其母来到学校,开头就要X的家长赔偿7万。X的家长表示愿意带孩子去医院做全面检查和治疗,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营养费。但该家长就是要赔偿:7万不成,5万也可以。

协商不成,第二天这位家长把孩子往学校一扔就扬长而去,并且手机关机再无音讯,而且,小手指受伤的学生同时在学校闹起了绝食;放学后,该学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又玩起了失踪,甚至惊动了派出所、区教育局,而家长的手机则依然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

第三天,受伤学生的家长出现了,张嘴就是“小孩一夜未回,如果出事你们必须负责”。如此反复,最终是以区教育局、社区和家长一共赔偿2.2万结束这场闹剧。

案例四:行为异常学生事件。

有位初中女学生举止怪异,但这位女同学的母亲门路广,通过领导关系还是进了学校。

其怪异举止包括:在教室上课时,突然当众开始一件件脱衣服;老师正常讲课时,这位同学突然走上讲台把老师的教科书撕了个粉碎,还会振振有词批老师:“你这是什么水平,还在这里教书……”;更甚的是,有一次拿着锋利的圆规,直接刺向老师,老师直接被吓哭了……

学校曾建议家长带孩子做一下鉴定和治疗,但家长始终不管不顾,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小孩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无权开除学生”。结果,其它家长不干了,纷纷上访,在区领导的直接过问下,家长同意把学生领回,但也只是转到了别的学校。这个孩子在家庭的“关爱”下,似乎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不过,别人的生活都不正常了。

案例五:学生在家跳楼,学校赔偿事件。

一位初中男生,头天晚上和自己的父亲发生了口角,吵了一架,被自己的父亲痛骂了一顿。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第二天这位同学照常来学校上课,在课堂上听课时,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委屈,就想回去和自己的父亲理论,就直接冲出教室,冲破学校保安的拦截,冲回了家。

到家后,没见到自己的父亲,就从自家楼上一跃而下。事件到此并没有结束。现在换这位父亲冲回学校,以“学生是在上课期间出的事”为由要求学校赔偿。学校不同意,就把学生尸体抬到学校,再不赔就扬言在学校门口设灵堂。最后在区教育局、区政府的调解下,学校赔偿18万了事。

以上案例,都是我们在调研中,真切了解到的。它们就发生在基层的学校。当然,在此为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隐私,我隐去了真实的姓名。这些案例,并非中国独有,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在社会发展到某一个阶段也都曾出现过。然而,这些问题却不是单凭学校,甚至教育主管部门就能够解决的,它往往需要的是社会性的整体解决方案。这些案例当然鲜见,但它对一时一地教育环境的危害却不容小觑,如何让学校、教师不再有此类后顾之忧,也需要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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