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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电教馆关于举办首届教师“微课”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1-23]   来源:荆门市电教馆  作者:   阅读:422[字体: ]

关于举办我市首届教师“微课”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教师、学生“人人通”网络空间建设,市电教馆决定举办我市首届教师“微课”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搭建教师交流和展示平台,搭建学生自主学习平台。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内容界定及作品要求
“微课”是指讲授某个知识点的教学短片,视频内容聚焦于知识讲解,授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主要用于帮助学生完成某个知识概念的理解与建构,也可以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为依据,自选内容,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制作成时长在5-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本次“微课”比赛作品包含三个内容:主微视频、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微课教学设计方案(附件2)。
(一)主微课视频制作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视频内容根据具体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可以是教学内容分析与讲解,操作过程演示与示范等,根据实际需要,视频中可插入动画等媒体形式。为保护作品版权,请在视频片头添加课题、单位、作者姓名等字幕,主要教学环节添加字幕提示。
(二)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填写要求
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是作品评选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请认真填写。每件作品最多填报1个作者。
(三)微课教学设计方案要求
1.“微课”基本信息:明确该“微课”资源的学习内容或知识点以及实用对象等。
2.教学目标:明确该“微课”资源的教学目的或作用,能帮助教师和学生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的目标。
3.教学资源与环境:围绕“微课”内容,为学生(教师)进一步学习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源(如:多媒体课件、练习与测试、反馈与评价等资料),以及制作“微课”视频所在的环境(如微格教室、录播教室、普通课堂、电子白板、电脑屏幕等)。
4.教学过程:围绕“微课”内容,设计的教学环节和教学步骤。包括教师的活动,学生的活动,资源的应用等方面。
5.设计理念与特色:“微课”视频中所体现新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思想,以及对使用者有哪些独特的启发和作用。
四、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一)专题培训:
1.2014年12月中旬,组织部分种子教师参加教育部信息中心组织的“微课”制作培训班专项培训。
2.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20日,分别在市直、东宝、掇刀(含漳河)、沙洋、京山(含屈家岭)、钟祥各举办一期“微课”制作培训班。
(二)作品报送:2015年3月6日至3月16日,以县市区和学校为单位上报参赛作品,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
(三)市级评选:2015年3月底,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并对入围一等奖的作品在荆门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2015年4月上旬进行现场决赛,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推荐上报:2015年4月中旬,组织优秀获奖作品,推荐上报参加省级、国家级“微课”大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参赛教师个人单项奖和单位优秀组织奖。个人单项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为20%、30%、50%;对于组织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获得市级一等奖项的相关作品将被荆门教育信息网收录为视频资源库,并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校在鼓励全体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可以按照《课程标准》进行统筹规划、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本地本校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二)每位教师限报作品1件,每件作品限报作者1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经查证落实,对于弄虚作假,抄袭他人版权的作品,荆门教育信息网将予以公布。
(三)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荆门教育信息网享有网络传播权。
(四)优秀作品向教师免费开放。各级赛事组织单位不向参赛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陈程、李荆钟;联系电话:2383429,13908691390。

附件:
1.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
2.微课教学设计方案模板

 荆门市电化教育馆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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