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yichun1997在2006-5-6 22:11:06的发言:生物:2006年高考命题趋势的思考及应考对策
应“英才苑”的邀请,有幸能与各位同仁在一起交流,非常高兴。与大家共同交流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读2006年《考试大纲》
2006年高考考试大纲与2005年的考纲相比稳中有变。主要变化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能力要求:
将原《考试大纲》四个方面的能力要求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原《考试大纲》只描述了能力要求的具体内容,此次调整把这些具体的要求进行了归类,归纳成1.理解能力;2.实验与探究能力;3.获取信息的能力;4.综合运用能力四个大方面。而每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又按条目进行了分层次的阐释,使各能力的要求更清晰。
1.理解能力:
强调:能阐述——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
2.实验与探究能力:将实验能力与探究能力概括为4条,分别从4个角度明确了这一能力的考查要求。
强调: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实验,增加了“并能将这些实验(指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实验)涉及的方法技能进行综合的运用”的要求。将原《考试大纲》“能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究性研究”具体化为“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确认变量、作出假设和预期、设计可行的研究方案、处理和解释数据、根据数据作出合理的判断等”。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作出恰当的评价和修改。
3.获取信息的能力:
强调:a.会鉴别、选择试题给出的相关生物学信息,会运用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b.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意义的生物学新进展。
4.综合运用能力: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生物学问题
(二)考试范围
(1)将生物学科的考试范围以知识内容表格的形式呈现,并增加了“说明”栏目。
(2)调整了部分内容的表述方式。合并了部分条目,如把原《考试大纲》“糖类代谢、脂质代谢、蛋白质代谢”三个条目合并为“糖类、脂质和蛋白质代谢”一个条目,原《考试大纲》遗传的基因规律下有8个条目,现合并为“基因的分离定律”和“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两个条目。这样使得内容表述更显简洁,同时所包含的内容并未减少。
(3)将某些说明类的内容移到表格的“说明”栏目中,比如,原《考试大纲》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条目中,在括号中注明了具体的细胞器,2006年的《考试大纲》将这些具体的细胞器移到“说明”栏目中。
(4)在“说明”栏中明确指出一些不作要求的内容。a、C4途径;b、细胞质遗传的运用;c、生物固氮的途径;d、水和无机盐平衡的调节;e、免疫学的应用;f、放线菌;g、酶工程简介等。
(5)实验:由2004年的24个考点减少到2005年18个考点,2006年由删减了“学习微生物培养的基本技术(培养基制备、接种培养等技术)”的考点,实验只剩17个考点
(6)在植物生命活动调节部分增加了“其他植物激素”的内容。
(三)题型示例
题型示例有所调整,从2005年高考理综考试分省命题省市的试卷中(如北京卷、天津卷)选择了部分生物试题作为2006年《考试大纲》生物部分的题型示例。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的说明
2006年高考理科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与2005年基本相同。答题方式是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
参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的教学课时数,《考试大纲》规定了理科综合能力测试试卷中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内容比例为约40%,36%和24%,2006年《考试大纲》仍然保持了这个比例,该比例基本符合中学三个学科的教学实际,有利于中学按正常的教学课时安排进行教学。
试题的编排方式基本与2005年的试卷相同,仍然按照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的方式,同一种题型中仍然按照学科内容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排列,如选择题中按照生物、化学和物理的顺序排列,非选择题中按照物理、化学和生物的顺序排列。同一学科的试题基本上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五)关于题型示例的说明
题型示例的目的是为了让考生对全国统一高考试题,包括分省命题省市编制的试题的题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和感性认识。这些试题的选取考虑了内容、难度、题型、考查的能力要求、试题的特点等各个方面,力图比较全面地反映全国高考试题的形式和特点。与以前的《考试大纲》不同的是,2005、2006年《考试大纲》题型示例中的试题不再有易、中、难的说明,主要是考虑到实行分省命题后,各分省命题省市的考生水平不同,对试题难度的界定存在差异,而不能以全国试题的实测难度来界定试题的易中难水平。
2004、2005年“理综合”一卷(选择题)21题:1—5题是生物题,二卷在最后30、31题。
二、2005年高考试卷分析
“理科综合测试”,从开始面市至今已经过了五年,2005年的高考“理综合”的试卷与去年相比,从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