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为何有

动物为何有“杀过”行为?

动物学家发现,一只金钱豹能够一下子杀死17只山羊,把尸体整齐地放在那里,然后扬长而去;狮子能够杀害比金钱豹更多的牛、羊、驴,其数量远远超出自己的食量;一头北极熊能够在北冰洋里一连杀死21只独角鲸;几只饿狼一次可以杀害上百只的小驯鹿。一些凶残的食肉动物能够一举杀死远超于自身食量的猎物,这就是动物的“杀过”行为。

人们最熟悉的是,赤狐在捕食中的杀过行为。居住在欧洲和美洲村落的农民都知道,赤狐常常在夜间闯入家禽棚舍,把人家饲养的鸡、鸭统统杀死。据说,一位荷兰的动物行为学家,曾在农村鸡舍旁守夜观察,目击一只赤狐跳进鸡舍,大约在10分钟的时间内,把鸡舍中的12只小鸡全部杀尽,最后仅带走1只,弃留下11只死鸡。不仅如此,赤狐还常常在暴风雨之夜,闯入黑头鸥的栖息地,轻而易举地把数十只鸟按顺序逐个咬死,竟一只不吃,一只不带,空嘴而去。后来,有一位动物学博士来到黑头鸥的栖息地进行考察,发现这种鸟在夜间,尤其是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刻,都蹲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即使遇上人和猛兽也不逃避。

猫头鹰是捕捉田鼠的能手,尤其在繁殖期间的猫头鹰,捕鼠本领更为惊人,会表现出极大的杀过行为。有的猫头鹰即使在饱餐以后,遇上鼠类仍会猛力追逐,宁可杀死扔弃,也不让田鼠逃脱。

动物的杀过行为,对于人类来说,既有利又有弊。倒如猫头鹰大量杀死老鼠,显然对人类是有益的。但赤狐杀死家禽以及狮、豹,狼等猛兽杀害家畜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又是对人类不利的。

人们虽然听到或看到一些凶残的食肉动物确有杀过行为,可是对它们为什么要“杀过”的原因,至今还是弄不清楚。科学家们之间的解释也不一致。一些动物学家认为,“杀过”是凶猛的食肉动物残忍好杀的本性,不仅在陆生猛兽中有,在海兽里也有,如虎鲸群冲入海豚或海狮群后,几乎可以把对方“全军覆没”,可是被它们所食的仅仅是少数。另一些动物学家反对上述解释,他们认为,即使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它们的杀过行为也是偶然现象,并非每次捕猎都是杀过的。这种杀过行为是由于它们接近猎物时,受到被害动物的惊吓和窜逃的刺激而引起的,决不是它们的残忍好杀的本性所决定的。然而,较多的动物学家认为,杀过的成因不能一概而论,对动物的杀过行为要作具体分析,有的动物是出于本性,有的动物却是受到刺激而引起的,也可能两种原因兼而有之。少数动物学家提出,以上对动物杀过行为原因的解释,都属于推测性的,缺乏科学的论证。

(乐山)